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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七條第9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03/312.發生緣由:一、因合併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(統一編號:54170804)後為續存公司。二、本公司於103年08月18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更名,並經經濟部104年03月31日經授商字第10301234600號函核准在案,本公司名稱正式由「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」更名為「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」。三、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股票相關日期,將另行公告。3.因應措施:無4.其他應敘明事項: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45條規定,連續公告三個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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